9月起学车路考合格后可当

来源:重庆晨报  浏览:700次  时间:2016-09-01

来自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消息,9月1日起,对重庆主城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(俗称“科目四”)地点进行调整,由原来的科目一考场——大渡口双山考场、北部新区汽博考场、巴南李家沱考场,调整至科目三考场——江北复盛考场、沙坪坝土主考场、九龙坡西彭考场进行。

据了解,原来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需在科目一考场进行,考生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(“路考”)合格后,需改日申请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,并再次到科目一考场参考,不仅浪费时间还增加考试成本。

9月1日之后,主城的驾考考生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,即可当场在新启用的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参加考试,考试合格后当日核发、领取机动车驾驶证。

重庆交巡警表示,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,未参加和当场不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学员,可通过互联网预约考试。

参加考试的学员必须带齐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、身份证明复印件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、考试成绩表、培训记录、工本费发票或支付凭证、居住证明(异地学员)等相关资料,以备核查建档制证。

如果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,学员需在10个工作日后重新通过互联网预约,不另收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