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教老婆上路练车遭得重

来源:重庆晨报  浏览:671次  时间:2016-10-11

    4月1日《关于修改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〉的决定(公安部令第139号)》正式实施。作为驾考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,“自学直考”来到了人们身边。目前,该举措在天津、长春、南京等16个试点城市推行。

由于不是试点城市,在重庆这么学车是不合法的。尽管如此,还是有市民跃跃欲试,在家人的陪伴下自学驾驶。

昨日上午,在江北区复盛镇渝江大道上,当“专职教练”教老婆(张女士)学车的林先生,被巡逻民警查了个正着。

女司机无证驾驶被查

昨日上午7点过,江北区交巡警巡逻时,发现一辆渝D牌照的小轿车在公路中间行驶时摇摆不定,而且速度也特别缓慢。根据多年工作经验,民警怀疑该车驾驶员可能酒驾或有其他异常状况,于是立即上前检查。

轿车小心翼翼地靠边停车,民警发现驾驶室里坐着三十来岁的张女士,副驾驶座上坐着她的丈夫林先生,两个人显得有些紧张。

“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!”民警说。张女士一听顿时慌张起来。“我……我没有驾驶证。”张女士低声说,她还没有考取驾驶证,现在正在学。

老公教妻子上路练车

“警官,我妻子要考试了,我给她当一下临时教练,陪她练车。”林先生说,他是该车车主,自己正在给妻子当教练,教她如何上路行车。

原来,前几天张女士科目三考试没有通过,只能等待下一次补考。除了在驾校学习外,她希望能多练练车,以便更从容地补考。于是,林先生决定现场教学,昨日一早教妻子上路开车。

林先生了解交通法规,也知道妻子开车属于无证驾驶,他觉得这两天天气不好,又下着大雨,估计交巡警不会上路查车,于是决定铤而走险。

妻子面临拘留丈夫扣12分

“自学直考在重庆还没开始,就算开始了,你这种没有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轿车也不能作为教学车辆!”民警告诉他们,这种做法十分危险,该路段不属于教学路段,如果发生紧急情况,张女士很难提前察觉并做出应变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
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,林先生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,民警对他记12分并处罚金1000元。而张女士因无证驾驶,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,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。面对罚单,夫妇俩都傻了眼。